什么也没有还敢上路,竟然还违停!因妨碍交通,交警将车辆拖走。
下午13时许,一男子来到站前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室询问,自己停在外面的车怎么没了?
交警:知不知道交警为什么扣你的车?
司机:知道,我忘了拧牌照,是因为着急去中心医院,才将车辆违停在人行道上。
交警:这又不是医院,为什么要把车停在高铁站?高铁站离中心医院还有三公里呢。再说,你这个车没有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
司机:因为医院没地方,我先停这,我怕违停以后交警给我贴条,就把牌照卸了……
怕被贴条就把牌照卸了
结果一项就记12分,还要罚款
真是得不偿失!
相关法律法规
1、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第95条,对其罚款50元记1分;
2、未放置保险标志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第95条,对其罚款50元记1分;
3、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第95条,对其罚款200元记12分,并扣车的处罚。
交警提醒:守法开车,规范停车才是最安全的。驾驶人切勿存在侥幸心理,否则到头来得不偿失!
文 | 邯郸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