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2017年8月份,北正里村吃水井损坏,群众不能正常吃水,经该村村民介绍,让焦佐村任某为该村维修吃水井,当时北正里村支部书记武某与任某协商,因村委会没有经济收入,等再次收水费时与任某结算修井款,时任支部书记武某为任某打了证明条。
后由于原支部书记武某不再担任支部书记职务,一直到现在也未与现任支部书记交接财务手续。而任某找现任支部书记要修井款时,一直未找到当时的证明手续,直到最近才找到证明手续。由于上任支部书记未向现任支部书记交接有关财务手续,且当时任某也没有找到证明手续,所以欠款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针对调查情况,大北汪镇党委、政府进行了认真研究,责成北正里村委会及时解决任某的欠款问题。
12月1日,在大北汪镇党委、政府协调下,北正里村对任某的修井款予以偿还,任某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