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号,裴先生在雅居乐花园看中了一套98平方米的房子,并在11月20号交纳了26万元的首付款。在裴先生提供的交款收据上,盖着邯郸裕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就在裴先生交完首付款的第二天,他接到了雅居乐花园售楼处打来的电话,说换户型了。
裴先生说头一天买房,第二天户型就都变了,而且更换后的户型,一家人都不满意,裴先生选择退房。不过退款过程也不太顺利。
记者从市行政管理局了解到,系统中没有关于“雅居乐花园”的相关预售信息。随后,记者来到雅居乐花园销售处采访,但门牌上却写有“梦湖澜庭城市展厅”的字样,销售展厅内部公示出的取得预售证的楼房同样为梦湖澜庭项目,分别是2号楼、6号楼、4号楼和7号楼。那么雅居乐花园与梦湖澜庭这两个项目有什么关系呢?工作人员这样解释:
售楼处工作人员:咱们做这个推广、户外广告的时候,有可能会叫一个别的名字,之前是写的时候,是雅居乐花园,推广名,这个符合广告法,后来我们想,让它统一起来,好多客户来问为什么雅居乐花园签合同时是梦湖澜庭,我们也就不一一解释了,就把它改成统一的。
工作人员解释说,他们销售的项目实际为梦湖澜庭,但是开发商邯郸裕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推广时却用了雅居乐花园的名称。这样的销售方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呢?靳韬律师进行了点评。
律师 靳韬:首先作为小区,两个名称有点儿不合适,为什么呢?因为这个工程在立项的时候,在经过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时候,它的名称就已经确定了,并不是说楼已经盖好了,即将要出售了,或者是向房管部门进行报备的时候,才出现名称不符的问题,它显然是跟我们国家现行的建筑法有相违背的地方。
发稿前,裴先生再次给民生大视野打来电话,说梦湖澜庭的销售方仍然没有将首付款退还。对于此事民生大视野还将继续关注。
来源:民生大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