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12时许,磁县公安局环安大队民警与路村营派出所民警联合查处一非法镀锌厂。该违法生产点隐蔽在磁县东武仕村某废旧厂房内,民警到达时,该违法生产点负责人程某及3名工作人员正在从事镀锌活动。
经民警了解,该违法生产点负责人程某未经过环评、未取得任何生产资质和安装环保设施,私自开设镀锌厂,处理后的废水、废酸、废液未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到周围土地中渗入地下水系,给周边环境和附近居民的生活带来很大危害。
现场查处镀锌的原料盐酸和标准件原料,联系环保部门相关人员提取水样并送至磁县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同时在现场发现大量不明液体,经现场PH值快速检测显示该液体为强酸性,属于危险物质。
目前,程某(女,51岁,邯郸市永年区西苏乡人)、刘某河(男,53岁,邯郸市永年区西苏乡人)、刘某民(男,46岁,邯郸市永年区西苏乡人)、刘某(男,59岁,邯郸市永年区西苏乡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