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交警支队按照相关规定,在主城区内开展了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明确要求车主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新能源专用号牌,并且应持有相应的准驾资格,对于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或者不具备相应准驾资格的,一经发现,顶格进行处罚。对于不符合上牌标准的电动车,将其列为重点整治对象,严厉进行打击。
电动三轮车在邯郸市主城区东柳大街以西、学院路以北、铁西大街以东、联纺路以南范围内禁止通行,代步车、邮政、快递、送水车除外。
限行时间为:
主干道
7:00——20:00
次干道、小街巷
7:00——9:00,11:00——15:00,17:00——20:00
其它时间允许通行。
小编提醒
电动四轮机动车应当依法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取得合法机动车牌证。未取得合法牌证或者未列入国家工信部《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不能取得合法牌证的电动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