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凭民警怎么询问,驾驶人始终不予理睬,并不断的打电话不配合民警执法。民警经公安交管平台查询比对,冀D693**车辆信息显示为奥卢卡轻型皮卡,而该车为黑色宝马轿车,号牌与车辆信息不相符,认定该车涉嫌套用其他车辆号牌。为核实该驾驶人详细情况,民警耐心询问和教育,经几分钟后,该驾驶人称:车是借别人的,来市里办事情,对套牌的事情毫不知情。
当民警再次请驾驶人出示证件时,该驾驶人再次“沉默”,民警通过车年检标志查到该车真实号牌为冀D989**,车主为徐某某,又通过图像对比,确认车主就是该驾驶人,当场拆穿驾驶人编造的谎言。最终,面对事实该驾驶人承认自己违法行为,并出示相关证件。
最后,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于驾驶人涉嫌套用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5000元,扣12分,机动车暂扣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