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让无证员工驾驶
结果两人均因违法被依法处罚
当晚20点30分,邯郸交警机动执勤大队民警在北仓路与人和街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一辆灰色的吉利轿车在民警的示意下停车接受检查。
民警看到驾驶员是一位略带稚气的青年男子,年纪在20岁左右,当其向民警出示的驾驶证时,民警惊讶的发现,驾驶证上显示的出生年月居然是1981年,与眼前的这位驾驶员年龄不符,且证件上的照片也与驾驶员本人不像,显然出示的是他人证件。
面对民警的再三质问,驾驶员有些慌张,便对民警交待了实话。驾驶员称自己出生于1999年,现今只有19岁,并未取得驾驶资格。就在此时,坐在副驾驶位置的中年男子从车里下来,民警一眼便认出,驾驶证上显示的人员信息就是这位中年男子。
于是,民警开始对副驾驶男子进行询问,副驾驶男子很快承认驾驶证和车辆都是自己的,驾驶员正是自己刚雇用的员工。
最终,民警对驾驶员及副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后,分别对二人做出了处罚。按照相关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对该驾驶员处以1000元罚款、暂扣车辆的处罚;将第二类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对其副驾驶员处以1000元罚款,并暂扣驾驶证。
在此
邯郸交警
提醒广大驾驶人
在明知道对方没有驾照的情况下
还将车辆交给对方开
同样将面临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