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23时15分左右,一辆红色小客车驶入民警检查区,经快速筛查,该车驾驶人存在酒驾嫌疑。随后,民警使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进一步检查,结果显示其每100毫升血液中含酒精32毫克。过程中,该驾驶人一直辩解是中午喝了一瓶啤酒,并声称自己带着孩子不可能喝酒开车。现在这个时间距离中午已经过去十多个小时了,一瓶啤酒早就在体内代谢分解完了。他想借这样的理由逃避处罚,但根本不可能。民警依法告知其违反的法律条款和处罚依据,并对其严厉批评教育“带着孩子还喝酒开车,你这是不负责任,拿孩子当借口,出了事故怎么办,不知道严重性吗?”就在这时,该驾驶人哭喊着自己错了、自责不已。民警劝诫道:“你喝酒开车,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逃避不了处罚。”
听到这样的话,驾驶人走到车前,抱起后座上的男童,再次哭了起来。民警又气又恨:“你这个父亲真是不负责任,要是孩子出了什么事,你怎么办,怎么跟家里人交代。这次给你个深刻的教训,希望你能长个记性,今后不要再酒后驾车了。”
情绪有所缓和的驾驶人,坦言到,他是晚上干完活了,喝了瓶啤酒,觉得不会有事,侥幸心理作祟就开车回家了。无论是高兴也好还是嘴馋也罢,酒精在体内的作用是不会打折的。最终,民警依法对该名驾驶人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半年的处罚。董帅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