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23时20分,人民路派出所接报警称:某酒吧内有人打架。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到现场后经了解, 张某和朋友在丛台区某酒吧喝酒时,发现其女友宋某及两名女子和四名男子在邻桌喝酒,张某去邻桌找女友宋某时, 将桌上的啤酒推倒在地上,李某便与张某发生争执,随后两人互相推搡,李某某、 李某辉、李某行三人也对张某进行殴打,导致张某头部受伤。经讯问,李某、李某某、李某辉、李某行对殴打张某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该李某、李某某、李某辉、李某行四名违法行为人已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
丛台警方提醒:
1.轻微伤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 + 500元至1000元罚款 + 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 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2. 轻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 + 赔偿金 + 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 + 因判刑少挣的工资。
3. 重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 经济赔偿 + 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
4. 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责任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医药费+误工费) + 公安机关留下前科劣迹 +心情沮丧郁闷 + 名誉形象受损 + 家人朋友担忧 + 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损失。
总之:不要打架!打输了住院、打赢了坐牢;打平了既要住院,还要坐牢。不论是讲法律,还是谈情怀。打架都是非常不值得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