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称,生态环境部对国控站点检查时发现,7月2、6、7日有非运维人员进入邯郸市矿院国控站点采样区域。
经查核实,邯郸磁县乐家保洁有限公司的两名临时雇佣人员王俊相和刁青申对国控点位有关规定不清楚,7月2、6、7日擅自进入安装有大气监测仪的矿院楼顶进行保洁,并进入自动监测站房20米内范围内洒水作业。该行为干扰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活动正常进行,属于严重违规行为。
针对上述问题,邯郸市政府对邯山区主管环保副区长给予通报批评;对邯山区环保分局主持全面工作的书记给予诫勉谈话;对邯山区环保分局环境执法大队队长给予警告处分。
同时勒令磁县乐佳保洁有限公司清退误入警示区的保洁人员王俊相、刁青申,对磁县乐佳保洁有限公司处以罚款5万元。
通报称,邯郸矿院国控站点受到人为干扰,暴露出有些地方尚未构建起预防和惩治环境监测弄虚作假行为的长效机制,不能确保环境 监测独立运行不受干预,邯郸市有关部门对国控站运维疏于管理和防范,监管不到位。
各地要引以为戒,严格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落实 相关责任,确保我省环境监测数据客观准确、真实可靠。
(来源:河北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