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赵女士讲述,今年9月2日,女儿小佳(化名)进入永年区第三实验学校一年级(1)班,班主任是一位郭姓女老师。7日上午11时05分,孩子哭着走出校园,上衣肩膀、背部有大片血迹。
“当时怀疑和同学打架了,没想到是老师的问题……”赵女士拉着女儿来到教室,班主任郭老师当面承认孩子是她弄伤的,原因是上课不遵守纪律,和其他孩子说话。
教室内的监控视频显示,事情发生在10时50分许,小佳正和同学说话,郭老师上前一把拧住了孩子的右耳,用力拖至教室后墙边,一直到下课铃响。
由于小佳的右耳伤口过大,在学校医务室简单处理后,被送到永年区人民医院治疗。经过医护人员紧急处理,孩子的耳朵缝合了7针,赵女士看到伤势较为严重,事后已向公安机关报警。
9月15日,根据法医鉴定,小佳右耳后可见2.8cm缝合创伤,伤情属于轻微伤。
针对这起学生受伤害事件,学校有关负责人表示,事发后他们第一时间去医院看望了孩子,并对涉事的郭老师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停职。学校还积极与家长协商赔偿事宜,争取让孩子早日返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