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会签三个文件的部门分别是:市综治办、监察委、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市中院、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局、工信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发改委、行政审批局、税务局、工商局、建设局、政府法制办、邯郸银监分局、市旅发委。三个文件明确规定了24家单位的职责和联合惩戒措施,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大组织推进力度。
据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8月15日发出《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的通告》中明确提出,不主动履行的被执行人,市中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贷款、投资、办理信用卡,禁止出国、出境,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及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这次,市中级人民法院与23家单位联合会签,则是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协作配合的执行工作大格局,建立完善执行威慑惩戒联动。譬如,某公司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那么24家单位则会信息共享。公司在开展各项工作业务时,在工商、税务、国土等部门办理行政审批等业务将会受到限制,从而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力度,进一步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