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6日13时许,魏城镇派出所接到县局指挥中心指令称:魏县孔融让梨公园一名妇女轻生跳水。接到指令后,县局党委委员、魏城镇派出所所长张振,指导员房希鹏带领在所的干警迅速赶到现场展开营救。民警到场后发现,轻生女子已向河里走去,并且水漫过了其腰部。据了解,该河道中心水域有4米多深,若该女子再向前迈出一步,随时有滑入深水区的危险。民警边让轻生妇女亲属做该妇女的安抚工作,防止其继续向河中心移动,边制定营救方案、筹备救生衣和救生圈等急救设备。
13时20分左右,救援民警瞅准时机,一声令动,纷纷穿戴救生设备跳入河水中,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轻生女子背后将其牢牢拽住拖至岸上。民警将该妇女送至家中。据民警进一步了解,该女子叫李某霞,系魏县魏城镇某村人,从北京务工回到家中后因琐事与亲属发生矛盾争执,遂赌气跳河轻生。经过民警做李某霞的思想工作,其思想情绪已稳定。
(魏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