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晚22时30分许,邯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执勤大队一中队民警在东柳大街与人民路交叉口设卡对夜间过往车辆例行检查。一辆牌照号为冀DM***E黑色轿车在驶近治理点时,民警发现该车左前一侧的灯未亮,便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安全检查。
经核查,该车左前侧灯已损坏。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此时,驾驶员称自己是代驾司机,车主喝了酒,坐在后座。这时,后排一戴眼镜的男子(车主),气势汹汹下了车,上前质问民警“凭什么处罚我的车!”。民警给予合理解释,并声明若对此次处罚有异议,可向邯郸市交通警察支队申请行政复议。而这名男子情绪非常激动,根本不接受民警的劝诫,气焰嚣张,开始当街肆意辱骂,不仅如此,男子还直面挑衅在场执法的民警,扬言道“你敢动我嘛!”、“不就罚200元嘛,老子有的是钱!”。
期间,男子不时地利用手机拍摄交警执勤现场和开具处罚单上的民警姓名、警号,企图在网上恶意散布谣言,而这一切都被民警执法记录仪清晰的记录下来。
男子藐视法律、公然辱骂、挑衅执法民警的极端行为引来无数过往行人的围观,严重妨碍了民警正常执法,造成较坏的社会影响。随后,民警拨打了110电话报警。辖区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询问详细情况时,男子却矢口否认,谎称自己并未辱骂交警,趁机诽谤交警野蛮执法、欺压百姓。派出所民警将其带至派出所进一步核实情况。在录入口供时,该男子自称姓周,临漳人,仍把辱骂民警狡辩为口语,扭曲事实,但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证据确凿。
9月4日,派出所民警再次传唤周某,此次周某供述了其在8月29日晚辱骂交警、阻碍执法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派出所民警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
在此,警方首先要提醒一点,作为代驾司机,上路行驶前一定要仔细查验好代驾的机动车是否存有安全隐患,避免途中发生意外,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纠纷。再者,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对于寻衅滋事、公然辱骂正常执法、执勤公安民警,恶意妨碍公务甚至辱警袭警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后,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微信时代的“朋友圈”不是“泄愤圈”,网上发声应依法规范言行,文明上网、理性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