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凌晨0时许,机动执勤大队四中队民警在人民路与东柳大街设卡对夜间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一辆面包车在驶进治理点时突然拐向非机动车道,见状,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截。当民警问其为何在此停车时,驾驶员说是为了等人,此时民警发现驾驶员有些面熟,顺便看了看该车的牌照号,民警回忆起在8月9日的晚上,就是这辆车,也是这位驾驶员,而且还是现在这个地点,被在场的民警教育并处罚。当时开具的违法行为有两项,一是面包车客货混装,载客的同时还装载了10余只山羊;二是私自改变车辆内部结构,为方便拉货将车座拆除。
检查中,民警发现该车尾部下沉严重,当即让驾驶员打开面包车的侧门和后门,只见车里一排排座位不见踪影,一只只宰杀好的山羊被塞进车内,总共20余只。
最终,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有关数据的,对其进行罚款500元、责令恢复原状的处罚;客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的,对其进行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要求其当场消除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