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下午17时许,涉县大队民警正在路上巡逻,当巡逻至状元街与龙南路交叉口时,发现路边绿化带旁地上坐着两个大约十二、三岁的小女孩,脸上、胳膊、腿上都有伤口,血一直往外流,旁边还有摔倒的电动车。民警立即上前询问,得知两人家住金源小区,由于骑车速度较快,操作不当摔倒在路边。民警试图让她们站起来活动一下看是否能动,发现其中一女孩腿疼得不能站立行走,便询问女孩家人联系电话,并打电话向其家人告知情况,同时立即拨打120救护车。民警怕因骨折或者等待救护车时间过长造成别的伤害,便将受伤女孩扶上警车送往医院。
到达医院后,女孩被推往急诊室进行仔细检查。民警等到其家人到来之后,才继续去巡逻。晚上21时许,受伤女孩家属给民警发来信息,称孩子没有大碍,这时民警悬着的心才放下来。
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应意识到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的危害,要监督和教育孩子,切勿让未成年人骑电动车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