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安市管陶乡梁沟村党支部副书记杨云海大操大办其子婚事问题。2018年2月26日,杨云海为其子举行结婚典礼,使用婚车12辆,摆设婚宴69桌约600人参加,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杨云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磁县观台镇东艾口村党支部书记邓新延等人违规办理低保问题。邓新延分别于2010年6月、2011年8月,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2名村民办理低保申请手续。观台镇负责民政工作的杨和平在审核时,不正确履行职责,审核通过了申请。2017年底,县民政局发现后予以纠正。2018年6月,邓新廷、杨和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正在追缴。
3.丛台区环境保护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兼三中队中队长冯月峰玩忽职守问题。丛台区环保局接到上级机关的转办件后,责成该局执法三中队办理。冯月峰认为该案件不属于丛台区环保局管辖,未进一步查处,也未将该案件移交相关有管辖权单位办理,致使该企业脱离监管,造成环境严重污染,构成玩忽职守罪(2017年12月被邯郸市广平县人民法院判处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2018年4月,冯月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4.大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两个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史建军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8年6月8日,检查中发现史建军对“两个专项”整改“回头看”工作底数不清,情况不明。2018年7月,史建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邯山区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执法大队副队长魏书光、环卫执法大队机动中队队长陈士顺乱收费问题。2018年1至4月,陈士顺超标准收取商业零售门市、小餐饮商户卫生费580元,引起群众不满。魏书光作为机动中队分管领导,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5月,魏书光、陈士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回。
6.曲周县河南疃镇北麻庄村党支部书记谷银海优亲厚友问题。2014年,谷银海任北麻庄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帮助其妻违规申请享受危房改造补助5840.7元。2018年5月,谷银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制定还款计划,正在逐步退回。
7.广平县十里乡司法所人民调解员赵连忠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和接受宴请问题。2017年初,赵连忠在调解2户村民耕地纠纷期间,收受其中1户村民之子栗某200元钱款,用于日常工作开支,并于2017年11月1日调解协议达成之日中午,接受栗某宴请。2018年6月,赵连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