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丛台区公安分局光明桥派出所在排查某写字楼时发现了某公司的猫腻。
8月6日,光明桥派出所所长林成坡带领辅警周曦、田飞排查到辖区某大厦写字楼时,发现该大厦内有一家金融公司,林成坡所长带队进入检查后发现该公司负责人说话含糊其辞,也拿不出正规营业执照,声称自己是旅游开发公司,后负责人又说自己是刚来打工的不了解情况,光明桥派出所检查了每间办公室后,在最里面房间内发现一个小黑板,上面写有疑似传销模式的金融信息,后对公司所有人员进行了登记,又排查出讲师两名,林成坡所长迅速联系丛台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经侦大队队长商波涛与副大队长陈震带领民警迅速到达现场,联合光明桥派出所共同处置。
经初步核实,该公司法人吴某,2016年8月在武安市注册一家旅游开发公司,目前公司尚在筹备当中,不具备金融经济类资质,该公司系全国总部,涉嫌传销,现已移交丛台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做进一步审理。
警方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意识,防止成为传销链条的一环,从上当受骗者成为参与传销的违法人员,损害个人信用和声誉;要应理性选择合法投资渠道,不要被所谓“快速致富”诱惑;要慎重寻找投资对象,选择网络加盟商、渠道商之前,要仔细查询其登记注册、经营资质等基本信息,认真分析判断所谓高额回报是否符合正常经营规律。要多方了解投资项目,对网上宣传的基金、股权等,应通过证监、银监、工商等部门核实,了解国家对其是否设定准入门槛、有无限制性规定等。对发现和掌握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可积极向当地工商、公安机关反映。
警方警示:参与传销属违法行为,其权益不受法律保护,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予以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