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3辆没有牌照的货车,由尚代线进入丛台路,有可能驶入主城区。”8月3日下午17时许,邯郸交警站前大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群众称,3辆蓝牌厢式货车前后均无号牌,并使用红色条幅遮盖了车厢尾部放大号,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指挥中心命站前交警大队立即予以拦截。
站前交警大队立即指令一中队民警在丛台路与秦皇大街交叉口布控。不料,3辆蓝牌厢式货车至丛台路与荀子路口右转,欲从联纺路进入主城区。站前交警大队随机应变,又命高铁站北门民警先行予以拦截。最终高铁站北门交警在联纺路与秦皇大街交叉口西100米将其截停,其他协同民警随后赶到。
“车辆号牌呢?”3辆货车驾驶人极不情愿从车内拿出各自车辆的号牌。民警让其将故意遮挡车尾部放大号的红色条幅和红色广告纸依次撕下。刚开始3名驾驶人既不出示证件,又不与交警沟通,但在民警的说服教育下,才道出实情。
原来,3辆蓝牌货车是某白酒邯郸经销商公司的车,3名驾驶人仅是替公司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可办到中途,网络出现问题,无法继续,只得等待明天再继续办理。但车号牌已卸下,因图省事没有办理临时牌照,也没装车牌照,放到驾驶室。为躲避电子警察抓拍,驾驶人突发奇想,用红色条幅和红色广告纸将车尾部的放大号遮挡住。就这样,3名驾驶人开着3辆无牌货车排着队“裸奔”上了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3名驾驶人将接受以下处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安装号牌,罚款200元记驾驶证12分;(遮挡放大号)放大号不清晰的,罚款100元不记分;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罚款50元记驾驶证1分,并暂扣机动车。
您说说这驾驶员,安装个号牌能费您多大事儿呢!其实,像这样对车牌动歪心思的驾驶员还大有人在,都是一时侥幸心理作祟。但这样的行为,往往是将自己的安全与危险做了交换。希望您不管出于什么样的理由,悬挂好号牌再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