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拟推荐对象
名单的公示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46号)要求,经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逐级推荐和评选,并经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拟正式推荐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等6个单位为第九次“双先”先进集体,吕莉等8名同志为第九次“双先”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7月23日至7月27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正式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河北省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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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2018年7月23日
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一、全国“模范检察院”候选单位(2个)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
阳原县人民检察院
二、集体一等功候选单位(4个)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检察院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
三河市人民检察院
涞水县人民检察院
三、全国“模范检察官”候选人(2名)
吕 莉(女)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负责人
陈莉娜(女)新乐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兼侦查监督科科长
四、个人一等功候选人(6名)
王铭锁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英芳 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志涛 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
丁 勇(满)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法警
戴 静(女)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副处长
周洪新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