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23点30分,经开区交警大队民警正在世纪大街丛台路南段设卡进行夜间交通违法治理,突然,对讲机里喊道“有人掉头”,观察岗的民警随即驾车将掉头车辆拦停。后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驾驶人每100毫升血液中含酒精71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准备对其开具处罚决定书时,该驾驶人却说,他没有带证件,也不记得身份证号码。这就奇怪了,民警明明看到其从车里拿出驾驶证和行驶证,怎么一转眼,又不见了呢?回溯刚才的经过,民警想起,该驾驶人借口打电话走到车旁,打开副驾驶的车门,并且停留了几秒钟。果不其然,民警发现,其证件就在副驾驶的座位下面。
随后,民警对这名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