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随着贫困县和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进度加快,非贫困县和非贫困村的贫困人口占比相对增加。目前,全市9.1万贫困人口中,非贫困县贫困人口6.09万人,占66.9%;非贫困村贫困人口8.31万人,占91%。非贫困县和非贫困村贫困人口相对分散,规模性产业就业扶贫行动组织难度较大,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明显,成为脱贫攻坚工作的短板。为此,该市重点开展此项攻坚工作。
推行动态管理。坚持贫困户收入登记制度,以户为单位,每月定期对贫困家庭收入和“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基本医疗、义务教育、住房安全有保障)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逐户填写贫困户月收入登记表。建立扶贫脱贫台账,以贫困户月收入登记表为基础,以村为单位建立贫困户花名册和统计表。建立完善贫困户“一户一档”和村级档案,完整记录贫困户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全过程,以及贫困户识别和退出时村民评议、公示、公告等信息。
开展结对帮扶。建立“一户一策一干部”机制,每户确定一名县、乡机关干部作为帮扶责任人。针对致贫原因分类制定和落实脱贫措施,做好帮扶记录。常态化开展“一访二看五帮助”活动,定期走访贫困户,看贫困户的家庭收入情况和扶贫政策受益情况,看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帮助贫困户增强脱贫信心、完善脱贫计划、提升脱贫能力、解决实际困难和落实扶持政策,提高贫困群众的满意度。同时,发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爱心企业对非贫困村贫困户开展帮扶。
实施产业就业扶持。把产业就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主要路径,因户制宜,分类施策。有生产经营能力的贫困户,组织实施特色农业、乡村旅游、光伏、电商、家庭手工业等产业扶持;有劳动能力、愿意外出务工的贫困户,组织培训使其掌握一项以上劳动技能,通过转移就业、劳务输出等方式进行扶持;有一定劳动能力但无法外出打工的贫困户,通过公益性岗位、“扶贫微工厂”就业等方式进行扶持;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光伏扶贫、土地流转、村集体收益再分配等方式进行扶持。
落实保障政策。凡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严格落实“两线合一”政策,确保低保线始终不低于贫困线,确保低保和特困人员相关补贴按时足额发放。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医保参保缴费财政全额资助、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住院费用“一站式”报销、家庭医生签约、慢性病门诊报销等健康扶贫政策,学前教育补助、“两免一补”“三免一助”“雨露计划”助学等教育扶贫政策。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力度,2019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
加大资金投入。今年起,各非贫困县(市、区)用于贫困户发展方面的各级财政扶贫资金原则上每年人均不少于4000元。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统筹整合的各级涉农资金,在保障现有贫困村投入的同时,加大向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鼓励非贫困县、非贫困村利用集体资产发展扶贫产业项目,用好小额信贷资金。对于带动贫困户脱贫的,在财政奖励扶持、扶贫贷款等方面给予支持。
严格落实脱贫攻坚考核问责制度。建立帮扶干部扶贫实绩责任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挂钩;建立对行业部门扶贫的责任追究机制,对扶贫政策不落实、拨付资金拖延等行为,进行查处或通报批评;发挥纪委监委的监督作用,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过程中存在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