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凌晨,邯郸交警机动执勤大队二中队的民警在中华大街与人民路交叉口设卡进行夜间违法行为治理,0时25分许,一辆大众牌轿车在等待前方车辆检测的过程中,在后方来回不停的变换车道,这一举动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随后民警上前对其进行检查,刚走到车窗前就闻到了一股酒气,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酒精36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之后民警通过警务通对其车辆进行查验,发现该车悬挂的号牌信息与该车辆登记的号牌不符,属于使用其他车辆号牌,并且在该车后备箱内发现了该车的原车牌照。
最后,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做出了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处2000元罚款,记12分,收缴其使用的其他车辆号牌并暂扣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