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今年38岁,家住磁县都党乡,于2017年10月份以开办石料厂需要铲车为名,与女子李某签订铲车租赁合同,承诺每月支付对方租赁费6000元。可到了今年4月份,高某不知何故与外界失去联系,铲车也下落不明。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2017年12月8日,高某对外谎称铲车归自己所有,以车为抵押向男子王某借款9万元,每月利息3000元。2018年5月8日,他又以同样的伎俩,将铲车卖给磁县贾壁乡居民李某,销售价格是11.5万元。
今年6月4日,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峰峰矿区将犯罪嫌疑人高某抓获归案。目前,涉案铲车仍在追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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