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认识网络投票对青少年学生(幼儿)的负面影响
当前,网络投票活动过多、过频,有的到了滥用的程度,分散了师生工作、学习精力,影响了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干扰了学生和家长的正常生活。特别是刷票、拉票机制,容易诱导学生投机取巧,助长学生功利之心,其结果不仅不能反应真实的情况,而且与学校的教育目标不符,也不利于良好校风学风的养成。为此,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利用网络投票、拉票、刷票的负面影响,在各项评选活动中加强诚信教育,坚决规范利用网络投票活动,禁止一切刷票、拉票行为。
二、切实加强网络投票活动的管理
涉及学生(幼儿)个人荣誉的各项评选活动原则上不采用面向家长、教师和社会的公开网络投票方式,禁止一切涉及中小学校评优评先活动的拉票、刷票行为。校内社团和班级自行举办的活动,为调动本校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应只限于本校内一生一票进行网络投票。对个别确需采用微信、QQ等面向社会开展网络评选的活动,必须报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同时要加强对网络投票活动的监管,对投票来源和票数增长情况进行跟踪审查,确保投票行为真实有效。
三、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的管理
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的管理,并与社会团体组织加强沟通,涉及学生和幼儿的微信、QQ等网络投票活动,应事先征得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学校(幼儿园)要引导家长和学生不参加各类社会机构组织的面向学生(幼儿)的网络投票评选活动。要积极发挥网络的传播优势和辐射功能,科学使用各类校园网络平台特别是“两微一端”,加强对先进事迹、典型人物、优秀案例的宣传推送,大力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将此通知转发给辖区学校,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的具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