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为使外来务工人员切实享受到我市的保障房政策,本年度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房时,需持有市区居住证,且在当地实际居住(户籍为永年区、肥乡区、峰峰矿区的申请人不需提供市区居住证,但需提供户口簿主页及申请家庭成员户口页复印件,并提供申请人在市区实际居住的证明材料)。
同时,按照住房保障“动态管理年度复核”的原则,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包括已配租和未配租的家庭)须由申请人到户口所在社区(居委会)领取《邯郸市保障性住房复核表》(或在www.hdbzf.cn下载),参加年度复核。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度复核的家庭,视为自动放弃住房保障资格。
群众如果还有需要了解的事项,可电话联系相关部门详细咨询。丛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3109578;邯山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3128470;复兴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4045606;冀南新区城乡规划建设交通局房管处:6299626;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8066872。
市房管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特别提醒,保障性住房是政府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保障不收取任何费用,市区各街道办事处设有专门受理窗口,有住房保障需求的家庭,一定要通过合法渠道申请保障性住房。住房保障部门不允许任何中介或代理机构代办申请业务,请广大市民切勿相信“交钱就能办保障房”,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