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初,南堡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去年在邯郸市某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汽车,当时经销商要求该消费者购买全套保险,并缴纳3000元的续保押金,在指定地方购买了保险,经销商承诺次年将3000元续保押金退还给孟先生。今年4月中旬到期后,当消费者来到该4S店要求退还押金时,商家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消费者数次往返临漳和邯郸,与4S店交涉无果后,无奈之下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寻求帮助。
接诉后,南堡分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汽车经销店进行调查核实。经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执法人员向该店负责人认真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先后经过三次调解,经营者认识到了错误,立即将押金3000元人民币退还到消费者手中。消费者接到退款后,特意赶到南堡分局,感谢执法人员多次调解他与4S店的消费纠纷所做的努力,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真负责、高效服务的工作效率表示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