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中驾驶员向民警出示了驾驶证;但在检查过程当中,民警不仅闻到了副驾驶男子身上有酒气,而驾驶该车辆的女子身上也有酒气,再加上该车遇查没有停车,民警怀疑女子有酒驾嫌疑,于是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初步的酒精检测,初步检测结果显示,女子体内有酒精。此时,女子说出了实情:我喝了点红酒。
为了安全考虑,民警将车辆移至路边安全地带,并且对驾驶员进行进一步的酒精检测,但是检测过程并不顺利,在连续进行几次呼吸式酒精检测失败后,民警对其进行了耐心劝导,随后驾驶员配合了民警的检测。而检测结果显示,女子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2毫克,确实属于酒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民警决定对其进行处罚,但驾驶员却在拒不签字。
处罚不是目的,真正认识到酒驾的危害,认识到遵规守法的重要性才是目的。最终在民警的劝导下,驾驶员接受了民警对其做出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