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分包方面,我市对建设工程分包合同进行规范化管理,要求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在所有务工人员上岗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工作岗位、工资标准、工资结算方式、工作内容及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窝工工资、安全责任、质量标准及违约处置方式等内容。
建筑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包括务工人员身份实名、进退场记录实名、发放工资实名等内容。施工企业必须对每一位务工人员的基本身份信息、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拍摄照片留存并建立务工人员花名册、进退场与考勤记录。日后,一旦务工人员因工作量与劳务分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发生纠纷,劳动用工合同与各项考勤记录可以保证务工人员的基本权益。
此外,施工总承包企业需进行劳务作业分包的,必须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作业,并与其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务工人员在进场前,需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携带务工人员的身份证件,集中为务工人员办理工资卡,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将工资直接打入务工人员的工资卡内,严禁将工程款或工人工资直接发放给劳务分包企业,以避免出现拖欠务工作业人员工资情况。如果施工总承包企业不按规定程序操作,致使务工人员工资无法保证,施工总承包企业要负总责,对务工人员工资予以保障。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要每月定期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对工资发放表进行公示。工资发放表内容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籍贯、工种、实发工资、联系电话。建管办检察人员在日后将对工资发放表进行随机抽检,电话核实工人领取工工资情况。
据了解,目前,全市在建建筑项目共400余个、农民工十万余人。劳动部门正和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多方位全覆盖落实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对外省市和本市进场的农民工强化用工合同,并进行现场管理、质量安全方面的培训。
目前,建管办正在加大对在建建筑项目各项制度的监管抽查,会同公安部门建立劳务用工诚信和失信企业黑名单。同时,建管办将于5月1日开始,对各县(市、区)在建工程开展专项检查。一旦相关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建管办将令其停业整顿,停止其招投标资格,严重者即刻清出市场,以期从源头上净化我市建筑市场,加快建设项目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