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邯郸市主城区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和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市积极推进主城区清洁能源货车推广工作。目前,第一阶段20%的替换更新任务已顺利完成。
为落实主城区清洁能源货车推广工作措施,市交运局建立工作督导机制,成立五个专项工作督导组,对主城区各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的清洁能源货车推广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复兴区替换或迁出重型燃油货车2272辆,完成率22.9%;邯山区替换或迁出重型燃油货车1626辆,完成率21.4%;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丛台区替换或迁出重型燃油货车678辆,完成率20.9%;冀南新区替换或迁出重型燃油货车282辆,完成率21.1%。主城区商砼运输等建设施工用车替换或迁出59辆,完成率20%;主城区渣土运输、环卫施工等市政用车更换清洁能源车143辆,完成率20.08%;交警部门全年办理重型燃油货车进市通行证1770张(不包括临时通行证),同比下降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