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上午,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邯郸市司法局、邯郸银监分局就强力推进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公证和立案执行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邯郸两级法院,各县、市(区)司法局、邯郸银监分局、公证机构相关负责人,以及各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律师届代表150余人参会。
据了解,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简称“赋强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据法律规定对以给付为内容的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当债务人、担保人不履行债权文书时,债权人无须经债务人、担保人同意,即可依法凭执行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公证活动。
通俗讲就是,若你为债权人,一旦借钱的“老赖”不按时还钱,你就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文书,然后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趁“老赖”还没来得及转移财产前及时把他“逮住”,不用费时费力再去打官司。
赋强公证与法院生效裁判、仲裁裁决具有同样的执行效力,不仅可以简便司法程序,还能节省债权人的物力人力。赋强公证保障债权人交易安全的同时,便捷、高效、经济实现债权,成为当前社会巧治老赖,化解银行金融纠纷,省时省钱省心的法律手段。
据市中院发言人姜霜介绍,为了开展赋强公证这项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邯郸银监分局三个部门联合起草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 服务银行金融债权风险防控的通知》,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这个《通知》,市法院、市司法局又制定了《关于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公证和立案执行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强力推进“赋强公证”是解决不断增多的金融借款纠纷的有效法律手段之一。以上两个文件在加强金融风险防控,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减轻人民法院的诉讼负担,提高维权效率,节约维权成本方面都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收费方面,若标的额为50万、100万、500万、1000万的,“赋强公证”的公证费分别为500元、800元、2500元和5000元,而采取民事诉讼的话,诉讼费分别为8800元、13800元、46800、81800元。不仅费用较低,在时间成本上即效率上,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15个工作日内出具执行证书赋强公证。与未办理“赋强公证”需通过诉讼途径来清收债务相比,通过“赋强公证”可以节省6到12个月时间。
记者了解到,“赋强公证”可实现法院、公证机构、金融机构、社会环境多赢的局面。法院可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公证 执行”模式使赋强公证的金融纠纷案件不经过审判程序,直接进入执行程序,极大地节约了司法资源;而公证机构方面,不仅发挥了公证在建设多元化预防化解纠纷机制中的重要作用,而且可以拓展案源、通过收取公证费用来增加收益;对于金融机构而言,最直接的就是节省了诉讼成本,缩短了债权实现的时间成本;在社会层面,通过“赋强公证”以最快的速度依法打击不守信用的行为,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倒逼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
来源:邯郸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