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对于8岁的小艳艳来说,是一个幸福的日子,因为她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户口。
2017年初的一天,魏县公安局车往派出所指导员李双学接到了一名辖区内群众常某的求助,原来常某有一个8岁的女儿名叫艳艳,已经上小学一年级了,至今还没有上户口。担任户籍民警的李双学随即对这个家庭开始详细地调查走访。
今年8岁的小艳艳,就读于车往镇东上村小学。3岁时,她的母亲因故离开了这个家庭。只剩下她和自己父亲相依为命。
由于小艳艳的父母是再婚,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没有领取结婚证成为合法夫妻。所以亲生母亲的出走,加上的父亲常某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导致小艳艳一直没有落户口。
自幼聪明的小艳艳在班里成绩一直很优秀。苦于没有户口,使得小艳艳不能像正常孩子一样享受国家九年义务教育带来的实惠,甚至没有自己的学籍,无法和别的孩子一样共享营养餐等国家惠民政策。拥有二十多年的户籍工作经验的李双学明白,按照国家的法规政策,这是一件很艰难的工作,随后向县局党委反映了该情况。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冯合军代表局党委,立即召集户政科、车往派出所、打拐办等相关负责人进行讨论,并责成相关单位必须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范围内,特事特办,解决群众的燃眉之急。由于对落户政策规定的不了解,小艳艳的父亲常某曾多次向我局控申科反映情况,在控申科科长张法堂的耐心解释和积极劝导下,终于使得常某打消了自己的顾虑。
经过县局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小艳艳的户口终于办理出来了。2017年12月24日下午,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冯合军由技术中队段钊、保障中队杨建勇、车往派出所李双学等人员的陪同下,带着县局党委的殷切期望,来到了小艳艳的家中,并将户口簿送到了小艳艳父亲手中。在事先得知小艳艳的家庭仍属于国家贫困户后,技术中队中队长段钊自掏腰包为小艳艳及其家里准备了新书包、新笔盒、新衣服、新鞋、米、面、油等,以此鼓励小艳艳一定要好好学习。小艳艳看到属于自己的新衣服、新鞋后,高兴地哭了起来。在场人员看到这个情景后无不动容。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由衷的诺言,魏县公安局一定会牢记宗旨,心系群众,时刻为民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