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纪委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分别是:
1.唐山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李卫中等人违规发放并领取公务交通补贴问题
李卫中任唐山师范学院党委书记期间,与唐山师范学院院长范永胜、副院长孙立军等院领导研究决定违规为院领导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共计发放56.37万元。此外,该学院还存在违规设立“小金库”的问题。2017年8月,李卫中、范永胜、孙立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保定市满城区委副书记晏中亚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016年7月,保定市满城区实行公车改革后,晏中亚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将满城区委应急公务用车作为侧重保障其个人的公务用车。2017年6月,晏中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邯郸国际陆港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高天水超标准公务接待、赠送礼品等问题
高天水任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邯郸国际陆港公司董事长期间,该公司存在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购买并赠送礼品、违规为员工发放交通补贴等问题。2017年3月,高天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公司财务总监杨建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邢树奎接受企业邀请打高尔夫球问题
2016年,邢树奎多次接受永清县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邀请,在廊坊、北京交界的高尔夫球场打高尔夫球,费用由该企业负责人支付。2016年12月,邢树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任丘市环保局监督管理科科长李海龙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等问题
李海龙借过节之机,收受环保局监管企业负责人所送的购物卡、现金及其它财物,且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2017年8月,李海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石家庄市新华区天苑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张建平长期占用下属单位车辆问题
张建平任赵陵铺镇政府副镇长期间,其分管的社会事务办占用党家庄村的一辆小汽车作为公务用车,张建平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同时,张建平公车私用,致两名下属受伤住院,车辆损坏,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0月,张建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阜城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白金星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问题
白金星占用2间办公室,超出规定标准。2017年9月,白金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唐山市城市管理局景观大道执法大队新华道中队中队长付军力收受监管对象礼金、购物卡问题
付军力在执法过程中,先后收受某商厦和某商业物业服务公司赠送的购物卡,收受某房地产公司通过微信转账赠送的礼金。2017年10月,付军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廊坊市房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广营等人公款旅游问题
刘广营与廊坊市房管局工作人员赵亚西、潘蕴智以参加培训的名义,到云南多个景点旅游,相关旅游费用在单位财务报销。2017年9月,刘广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赵亚西、潘蕴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涿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凤华为其子违规操办婚宴等问题
王凤华在未按规定向组织报告备案的情况下,先后两次为其子举办婚宴40桌,并违规收受礼金。此外,王凤华担任涿州市治砂办东城坊镇涿涞路东工作站站长期间,为单位工作人员违规发放补贴34.26万元。2017年11月,王凤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