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8月份,武安市矿山镇苗某发现自己家被盗,被盗现金、烟酒、贵重首饰、工艺品等总价值约50万元。接报后,武安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刑警二中队开展破案侦查。刑警二中队民警通过走访调查,设卡盘查、调取周边及沿路监控录像等措施开展工作。经过大量工作,发现邢台籍的王某某、尹某某、贵某、吴某某、刘某某、栗某某、郭某某、刘某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且该案犯罪嫌疑人尹某某、贵某、吴某某、刘某某、郭某某、刘某等6人因涉嫌盗窃罪被沧州警方刑事拘留,王某某在逃。
据此,刑警二中队于2017年6月25日及时将王某某(男,45岁)列为网上逃犯,加大追捕力度。12月15日,刑警大队领导申增强、刑警二中队队长孙海东、民警王跃等联合我局技术部门民警,在邢台市柏乡高速路口交通岗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对伙同尹某某、贵某、吴某某、刘某某、栗某某、郭某某、刘某等7人窜至矿山镇苗某家,通过事先踩点,分工合作,盗窃苗某大量现金、烟酒、贵重首饰、工艺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