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我在智能泊车区域停了一次车,到现在竟还在计费,停车费已经超过500元了。”12月7日上午,市民朱先生来到本报编辑部,向记者讲述了他的停车经历。
据朱先生介绍,11月3日16时许,他曾在人民路与滏河大街交叉口附近的停车位停车,大约2小时后驾车离开。到了12月7日,他突然发现,手机上泊车软件显示那次停车还在计费,已经超过500元了。
记者从朱先生的手机泊车软件上看到,他的白色大众轿车停车时长显示为809个小时,应支付费用507元。朱先生的泊车软件还显示,11月3日之后,朱先生分别在11月7日、10日、12日、17日仍有停车记录。
“同一辆车,在同一时间,还能在不同停车位同时计费?”朱先生很是不解。不仅如此,就在朱先生向记者反映情况的同时,异常计费还在发生——当日9时,朱先生在光明大街与展览路交叉口吃早餐时,将车停在附近的停车位上,大约十分钟后离开。10时左右,朱先生驾车来到报社时,这笔计费还未停止。记者看到,泊车软件显示,停车时长是1小时34分。
记者就朱先生的问题采访了市停车办,相关负责人回复,智能泊车系统在投入初期,需要一个调试和适应的过程,系统也需要定期升级。升级的时间一般在晚8点至次日早8点间,但有时可能会出现拖延,产生一些问题。该负责人表示,他们会及时与朱先生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同时也请广大司机朋友不必紧张,如遇到此类问题,可拨打市停车办咨询举报电话8100022,停车办会立即核实,给存在疑问的车主一个满意答复。
本报记者郭晓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