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12月20日至31日,2018年货运车辆市区通行证开始办理。
据悉,2018年进市通行证有9种,具体是《供应通行证》、《摩托车通行证》、《小货车通行证》、《公共设施抢险通行证》、《工程施工通行证》、《轻型物流车通行证》、《环境卫生通行证》、《商砼搅拌车通行证》、《大货车通行证》。
办理以上通行证者需提供以下手续,车主为单位的开单位介绍信,车主为个人的出具居委会介绍信;驾驶证、带车辆照片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需办理以上通行证者,行驶证车主必须为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高开区和原邯郸县(环城路以内主城区居住)的长期主城区住户。车户提供相关手续直接到窗口办理,手续合格的予以办理进市通行证,不合格的予以退回并告知。(车主为个人的必须本人持行驶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上述其它手续到窗口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黄标车辆不予办理进出市通行证。
办理《小货车通行证》、《摩托车通行证》、《供应通行证》的到辖区大队办理。办理《公共设施抢险通行证》、《工程施工通行证》、《轻型物流车通行证》、《环境卫生通行证》、《商砼搅拌车通行证》、《大货车通行证》的到支队通行证管理办公室办理(西环路与复兴路交叉口南行500米路东)。
所有通行证全部免费办理,提供手续齐全的按要求到办证地点直接办理,手续不全、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退回;为方便进出市的货运车辆办理通行证,所有需进入外环路农贸市场的绿色通道运输车辆到各农贸市场办证点办理《农副产品临时通行证》,(《农副产品临时通行证》有效期为三天);所有需进入物流园区临时进出外环路的货运车辆到各物流园区办证点办理《物流园临时通行证》,(《物流园临时通行证》有效期为三天);所有需临时进出市的货运车辆到就近的邯郸市各个进出市口的防控中队办理《临时通行证》,随到随办(《临时通行证》有效期为三天)。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所有通行证不再具备通行权,待解除管控后方可通行,管控期间启用《应急管控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