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10月30日至11月5日环境空气质量周排名后十位乡镇(街道)进行约谈。
自2017年10月开始,邯郸市对全市乡镇(街道)实施环境空气质量周排名制度,在市大气办第3期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周排名中,大名县营镇回族乡、魏县魏城镇、魏县双井镇、涉县索堡镇、馆陶县柴堡镇、武安市午汲镇、复兴区彭家寨乡、邯山区北张庄镇、磁县路村营乡、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沿村镇位列后十位。按照《邯郸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政问责办法》要求,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述10个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市大气办要求,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小型空气站的维护管理,定期开展仪器校准,及时进行设备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数据有效传输。派专人负责分析乡镇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提高小型空气站监测数据利用率,根据监测数据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有效降低辖区内污染物平均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