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警方依法查处一起网络造谣案件,造谣者被拘留五日。
11月14日,市公安局通过网上巡查发现,我市网民“邯郸淘宝”在其微博发布了一篇题为“邯郸一餐馆液化气罐爆炸,2人受伤15辆车受损”的文章。
文章称“今晨5时许,邯郸市光明北大街印染厂家属院11号楼一楼一家小吃店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两人受伤,幸无生命危险。但爆炸冲击波造成多户居民家财产受损……”
该微博引起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经核实,警方发现该信息为2015年旧闻,被该网民篡改时间后发到网上,引发一定范围社会恐慌。
警方迅速行动,现场督办。经查证,网民“邯郸淘宝”身份信息为邯山区河沙镇的王某某,实际使用人为丛台区的胡某某。11月15日,丛台区公安分局将胡某某传唤至派出所。经询问,胡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称发布此文目的是为了引起大众关注,提升微博知名度。胡某某积极悔过认错,表示绝不再发布虚假消息。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依法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