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杨某的信用卡不知不觉的消费了2万元,更为蹊跷的是,这张到期新换的信用卡,杨某还没有收到怎么就会消费了呢?近日,丛台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通过大量走访调查,成功破获一起信用卡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落入法网。
11月13日,丛台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群众杨某报警称,其名下的公务信用卡于2017年8月25日被人消费、取现20000元。据进一步了解,杨某前期使用的信用卡因为到期刚刚申请换了一张新的信用卡,但是新卡还没有收到,就接到了银行电话催还透支2万元的消费通知。该大队办案民警立即前往相关银行,调取了涉案信用卡的消费记录,发现该卡多次在我市多地消费或者套现。11月15日,办案民警根据信用卡消费记录来到了某银行柜台进行调查,并调取了当天的监控录像。在当天的监控录像上,民警经过反复的查看,发现一名身穿白色外套的女子十分可疑,民警围绕该女子调取了其正面清晰的视频监控画面,同时,经过调取当天该女子的银行办理业务记录,确定了该女子为周某某就是持受害人信用卡的涉案人员。
为进一步确定周某某的身份信息,11月18日,经过受害人杨某对视频监控画面的辨认,案件有了突破,疑犯周某某就是杨某的同事。在获取该线索后,当天,办案民警快速组织警力赶往周某某的住所进行布控,经过蹲守,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抓获归案。
经查,8月25日,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在单位收发室无意中发现了杨某刚刚邮寄到的信用卡后,便悄悄的将杨某的信用卡拿走,随后,周某某冒充杨某的身份开通了信用卡,并持涉案信用卡取现、消费20000元占为己有。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警方提醒:
广大群众要切实将本人的银行卡妥善保存,同时,切勿将身份证等个人信息随意泄露他人。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银行卡的到期换卡时间,及时与银行联系申请换卡,所邮寄银行卡的地址要尽量邮寄到家中,并随时与银行保持联系,确定新的银行卡邮寄时间。如出现银行卡被盗、遗失等情况,要及时到银行办理挂失业务。发现银行卡内钱款被盗,要及时到公安机关报警,并留存相关票据等证据。
来源:平安丛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