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邯郸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邯郸市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标志邯郸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立法工作顺利完成。净空立法是确保民用航空安全、规范机场周边建设和保证机场正常运营发展的需要,对保障民航飞行安全、促进民用航空事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随着邯郸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和邯郸机场运量的增加及无人机等新生事物出现,使得机场净空保护难度日益增加,影响机场净空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邯郸机场自2007年通航以来,机场净空保护形势仍然严峻,净空安全多次遭受威胁,主要表现在超高建(构)筑物、升空物体、烟雾粉尘、光污染等,危及机场飞行安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的相互协作,密切配合。为进一步营造安全的净空和电磁环境,保障飞行安全,2017年,市政府将《规定》列入政府规章工作计划。
《规定》以法规形式将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了本地安全生产考核体系,细化了净空违法行为,明确了监管主体,确保净空工作监管全覆盖。《规定》从机场净空管理工作实际出发作了具体的处罚规定,明确了净空区违法行为处罚主体、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将受行政处罚的行为进行分类设置,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明确了法律责任界限,有利依法行政。
《规定》实施后,将有利于解决机场净空管理中执法难问题,形成强有力的净空保护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净空安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