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峰峰法院的法官这么负责,我们外地公司的案子都能这么高效快速地执结,真是让人喜出望外,太感谢法官的公正执法了!”近日,一申请执行人来到峰峰法院接待室,将一面绣有“执法公正为企业保驾护航”的锦旗送到了连艳梅法官的手中,并对峰峰法院执行工作和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案例回顾
邯郸市峰峰某物流公司自2014年7月开始陆续向宁夏某公司购买液化天然气,2015年7月13日,经对账该物流公司共欠宁夏某公司货款104571元,宁夏某公司和峰峰某物流公司在该结算清单上加盖公章确认。因未按约定支付货款,宁夏某公司诉至峰峰矿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23日,峰峰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峰峰某物流公司、索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宁夏某公司货款104751元及逾期付款损失,被告杨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被执行人索某、杨某、峰峰某物流公司拒不履行,申请人宁夏某公司于2017年5月1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受理后,依法向被执行人杨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杨某对于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置之不理,还曾大放厥词:“他们一个外地的公司能把我怎么样!”杨某不仅没有任何履行的意向,还为了躲避执行长期在外居住,潜藏隐匿行踪,与执行法官们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
2017年9月27日,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杨某出现在某村一家人的婚礼上,即刻出动警车前往查找,到达现场后发现被执行人为该场婚礼的总管,考虑到若当场将其拘留带走有失人文关怀,为了不影响新人婚礼进程,执行法官耐心等候至婚礼结束后对杨某宣读了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当天下午将被执行人杨某送往拘留所。
9月30日,被执行人主动联系家属将案款全部履行,并且写下悔过书,对自己明明有能力履行生效判决却躲避执行的行为表示懊悔。鉴于杨某认错态度良好,又适逢中秋、国庆双节来临,执行法官将其提前释放,被执行人杨某才得以与家人团聚过节。在收到十万余元的案款后,申请执行人对峰峰法院执行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又专程送来锦旗表示感谢,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