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住建部公布了2017年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的名单,河北10市(县)喜获国家园林城市(县城)称号!其中,黄骅市、辛集市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魏县、曲周县、任县、威县、涿鹿县、承德县、东光县、大厂回族自治县等8个县获得“国家园林县城”称号。
近年来,我省在园林城市创建和园林绿化方面尤为重视,各地以创建园林城市为抓手,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力度,切实改善了生态环境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截至目前,我省共建成国家园林城市14个、国家园林县城25个、省级园林城市18个、省级园林县城71个,全部设市城市和近90%的县城建成省级以上园林城,唐山、邯郸、秦皇岛、沧州、邢台5市实现园林城全覆盖。
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的城市(14个):
地级市:秦皇岛市、唐山市、邯郸市、廊坊市、石家庄市、承德市、张家口市、保定市、邢台市、沧州市
县级市:迁安市、武安市、黄骅市、辛集市
获“国家园林县城”称号的县城(25个):
滦县、乐亭、迁西县、涉县、临漳县、邱县、张北县、怀来县、平泉县(2017年4月改为“平泉市”)、高邑县、滦南县、鸡泽县、南和县、滦平县、宽城满族自治县、肃宁县、固安县、魏县、曲周县、任县、威县、涿鹿县、承德县、东光县、大厂回族自治县。(孙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