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应急减排措施的
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央气象台预报,14至16日华北中南部大气扩散条件一般,部分地区扩散条件较差,经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和专家组联合会商研判,我市空气质量将以中度污染为主,部分时段出现重度污染。根据会商结果,定于10月13日19:00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强化大气治理减排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严格落实错峰生产的基础上,全市钢铁企业球团竖炉、烧结机全部停产。
二、焦化企业出焦时间一律延长至72小时以上。
三、全市铸造企业、碳素企业全部停产。
四、重型运输车辆(含有通行证车辆)一律不得进入主城区(包括西环路、北环路、东环路、南环路)。主城区周边县(市、区)要采取相应措施,减少重型货车通行。
五、所有建筑施工土石方和拆迁工程全部停止作业。
六、严禁秸秆、垃圾、落叶、荒草等焚烧。
七、从13日19时起,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足够力量,对本辖区、本系统落实以上措施情况开展拉网式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减排措施执行到位。凡落实不力的,一律从严问责。
市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
2017年10月13日
来源: 邯郸市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