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父亲和姑姑不同意买车,他便酒后砸坏家中的电视、水壶和姑姑的汽车,以此泄愤,还想袭击处警民警没想到被民警当场制服。近日,邯郸市成安县漳河店派出所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故意损坏财物案件。
10月5日22时许,胡营村韩某某报警称:其子韩红某酒后滋事将家中物品及韩红某姑姑汽车前档风玻璃砸坏。接警后,漳河店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此时,韩红某借着酒劲回到家中取出一把铁锹意欲袭击处警民警,被民警当场制服。
经询问,当晚韩红某醉酒回到家后,因嫌父亲不同意购车与父亲韩某某再次发生争吵。韩红某气急之下借着酒劲将家中的电视、水壶等物品砸坏,后走到其姑姑门前想起姑姑也反对其买车的事情,又将其姑姑停放在门前的汽车前挡风玻璃砸坏。
韩红某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成安县公安局对韩红某做出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贰佰元整的处罚。
买车本是好事,只需与家人商议即可,即使家人不同意也可缓缓再议,切不可借酒毁物,最后落得身陷囹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