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日前,市纪委监察局下发通知,重申“十条禁令”,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通知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坚决狠刹“四风”,确保风清气正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安排部署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要层层传导压力,不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讲规矩、
守纪律。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身作则,严以自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抵制“四风”,既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又要教育、管理和监督好配偶、子女。
针对“四风”突出问题,通知明确和重申“十条禁令”: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接受)月饼等各种节礼、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和影响力向下属和管理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用公款旅游和接受
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居民小区、写字楼、机关、企业内部餐饮场所搞奢侈享受、大吃大喝等;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奖金及其他各种形式的福利;严禁借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摊派费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做好公车封存工作。中秋、国庆假日期间各单位公务用车须于指定地点加贴封条后统一封存。封存期间车辆不得在外维修、保养。凡是在节假日期间,因通讯保障、执法执纪、安全保卫、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正常工作须动用值班车辆和其它公务车辆的,一律严格实行“一事一车一登记”。凡是没有按照要求登记备案的,一律按照违规使用公车处理。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和督促党委(党组)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做好节日前后廉洁自律各项工作。要针对当前“四风”问题隐性化、变异化的新特点,创新监督检查方式,紧盯公款购买和收送节礼、变相公款旅游、隐蔽场所大吃大喝、超标准公务接待、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变相滥发津贴福利、婚丧事大操大办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问题,深挖细查严纠,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节日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公安、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模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访查。对节日期间检查中发现的顶风违纪问题,要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真正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同时,对于党委(党组)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日常监管缺失,抓不实、管不严的;纪委(纪检组)监督检查走过场,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隐瞒不报的,市纪委将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问责。
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