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津记者 孙启明
为逃避责任,一对夫妇将患重病的亲生骨肉遗弃。后二人良心发现,到公安机关投案,并接回了孩子。但二人行为已构成遗弃罪,考虑到上述情节,法院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河北省邯郸市青年冯某与姚某系一对夫妻。2016年12月19日,姚某生产一男婴,后发现该男婴患有严重疾病,经多家医院治疗未能治愈。今年4月2日7时许,冯某、姚某夫妇预谋后,驾驶车辆来至天津市静海区某村西京沪高速公路立交桥下,将男婴遗弃。该婴儿被群众发现后报警,并送本市儿童福利院收养。当月17日9时45分,冯某、姚某到天津市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案发后,冯、姚二人主动将弃婴从儿童福利院接回家中抚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姚某故意将负有扶养义务的患病婴儿遗弃,情节恶劣,其行为应当以遗弃罪追究刑事责任。案发后,二被告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被告人在案发后主动将弃婴接回家中抚养,确有悔改表现,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综上,法院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问津编辑 王朝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