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9月13日16时许,邯郸市邱县交警大队民警在106国道香城固治超站执勤时,遭到邢台市威县第什营乡康洼村村民王某某无故的辱骂,一名交警被王某某用木棍打伤住院,现场引起多人围观,影响恶劣。
经派出所民警讯问:该男子自称叫王某某,邢台市威县人,王某某以酒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为由拒绝承认滋事,且酒气十足,大喊大叫,情绪亢奋,民警只好将其控制约束至酒醒。
为打击不法行为,弘扬社会正气,体现公安机关“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待该醉酒男子酒醒后,香城固派出所严格按照程序,对王某某酒后滋事行为立案调查,王某某酒醒后对其酒后滋事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且懊悔不已。
香城固派出所依法对王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