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民警将躲在超市货架后的曹志彬抓获时,他仍在挣扎“干啥?你们干啥?”,“我们是邱县公安局的”听到民警亮明身份,曹志彬像泄了气的皮球站都站不稳。
光天化日,抢劫案乡道频发
2006年3月初春的早上,明媚的阳光照着人身上暖暖的,路旁柳树枝头已挂满黄色的嫩芽,邱县邱城镇乡间小路上,小张骑着崭新的摩托车带着大包小包的礼品礼盒,载着新媳妇两人有说有笑地行驶着,这是结婚后小两口第一次回娘家,锃光瓦亮的摩托车在初春的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格外吸引众多人羡慕的目光。这是时下最体面、最时尚的陪嫁品,两人结婚前去车行逛了好几次,最终相中的今年最新潮的款式。两家离得并不远,虽然隔着一个村,沿着村与村间的小路也只有七八公里路。听到后面有摩托车声,小张下意识地往路边靠了靠,一辆大马力的摩托车呼啸而过,车上有三个男人,从身边经过时,用眼光不断打量着小张二人所骑的摩托车,并且渐渐放慢了车速。小张心中一紧“前几天就听说有抢摩托车的,难不成……?”这样想着,小张不免加大了油门想急冲过去。然而前面的摩托车突然猛打方向,横在了路上。“下来!下车!”三人从摩托车上跳下来挡住了小张的去路,“你们干什么?”小张一手紧紧抓住摩托车把,一手护住身后被吓得直哆嗦的媳妇,“下车,把摩托车给我们,要不然……”其中一个人晃了晃手中的匕首。惊魂未定的小两口眼看着三人分骑两辆摩托车很快消失,恍然梦中一样,不相信刚买的摩托车瞬间已经不属于自己了。
缜密侦查,同案犯相继落网
“叮铃铃”110指挥中心报警电话响起,“我的摩托车被抢了”-----这是近三个月来,发生的第16起摩托车被抢案件!一时间,邱县大街小巷人们不敢骑摩托车出行,公安局专案组民警正在召开案件分析会,主管刑侦的郭局长眉头深锁:16起案件基本情况在小黑板上连成线,案件涉及全县全部八个乡镇,大都集中在乡间小路,嫌疑人为三到五人数量不等,偏向周边县市区口音,同骑一辆大马力摩托车,携带匕首、钢管等作案工具,以抢劫摩托车为主,其中多起受害人因反抗被嫌疑人打伤。根据受害人提供的情况以及现场勘查、走访调查,一个以山东冠县李文、曹志彬为首的专门从事摩托车抢劫的犯罪团伙逐渐露出水面。民警立即组织对涉案人员实施抓捕,其中八名涉案人员相继落网,主犯李文也被成功抓获,尽管组织了多次抓捕,然而该团伙另一名主案犯曹志彬却久抓未果。
东躲西藏,逃亡路生活窘困
那么,曹志彬到底躲到哪里去了?原来得知同案犯被抓的消息后,曹志彬似惊弓之鸟,跑到了山东省聊城市,在一个垃圾回收站躲了起来,惶惶不可终日。一年后,又跑到了天津,本想在天津打个零工,却发现处处都需要提供有效证件,他不敢出具任何证件,在天津过路桥洞下凑合了几日,白天不敢露面,晚上在街头、路边捡拾一些垃圾卖给废品站换一些零钱充饥。时间长了,挨不住困苦,又重新回到山东,仍然是靠捡垃圾、收废品度日。年复一年,他不敢跟家中联系,更不敢回家。案发时他才24岁,刚刚结婚两年,自己的儿子刚出生,曹志彬很想回家看看父母、看看孩子,但当他看到街上巡逻的民警、闪烁的警灯,想要回家看看的念头随即打消。
每每在低矮破旧黑暗的房子里想起过往的一切,曹志彬后悔,他多想所有发生过的一切都只是个梦,自己也可以像一个正常人一样生活,孝顺父母、陪伴妻子孩子。然而这一切对他来讲都是奢望,噩梦醒来却不是早晨!当年因游手好闲,小偷小摸,臭味相投结识了李文他们,几个人从当初的暗地里偷,慢慢变成了抢,贪婪的欲望让他们滑向犯罪的深渊。特别是05年、06年摩托车是各家各户必备的交通工具,看到这一“财路”,几个人便专门抢劫摩托车,大路上人多怕被抓,就在乡间小道上抢,开始只是口头恐吓,后来渐渐麻木,最终用匕首、钢管等工具对准了稍有反抗的受害人。
抓捕归案,嫌疑人难逃法网
当年参与侦办该案件的民警都换了一批又一批,但对曹志彬的抓捕却从未停歇,民警们已记不清排查了多少条线索,记不清有多少个节假日在其冠县老家进行过蹲守,希望能在其回家的途中将其抓获。曹志彬却像人间蒸发一样,没有任何消息。
邯郸市严打整治专项行动打响后,邱县公安局将曹志彬作为抓捕重点,全力攻坚,民警通过摸排到的线索掌握曹志在山东某地出现,经大量工作确认曹志彬在当地一个小轴承厂打零工,9月4日上午10时许,民警发现从工厂里面走出一个人推着一辆破旧自行车,早已将其外貌特征了然于心的民警立即辨认出该人就是曹志彬!当着便装的民警以迅雷之势向曹志彬靠近时,多年的逃亡之路让他如惊弓之鸟,扔掉自行车掉头就跑,民警立即急冲向前,曹志彬慌不择路,看到路边有一个超市便急窜了进去,躲在一个货架后面瑟瑟发抖妄图再次能够成功逃脱……
被押解回邱的路上,曹志彬不停地向民警询问着家中父母孩子的情况,还试图打探同伙被判刑期,当听到其中有人因认罪态度较好已完成刑期被释放的情况后,他将眼睛望向车窗外,看着路旁向后飞逝的一切,自言自语喃喃地说着:“十年了,跑了这十年,最终还是这个结果,真不如早早投案,早早解脱----”(文中涉及名字均为化名)
作者:张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