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馆陶县民政局今日就网传“五保老人被逼吃鼠药 民政局取消其五保资格”一事做出回应:当事人薛兰文今年51岁,具备劳动能力,不符合农村“五保户”供养条件,目前已返回家中居住。
馆陶县民政局通过微信公众号解释说,薛兰文系馆陶县魏僧寨镇萧村人,女儿(约24岁)与前妻一起生活。今年5月8日,薛兰文到县民政局要求纳入农村特困人员供养(五保户),称自已无儿无女,无住处,无生活来源。工作人员为保证其正常生活,向他发放了临时救助金300元。
5月10日,薛兰文以申报手续无人管,钱已花完,无法吃饭,也没地方住为由赖在民政局不走,工作人员将其临时安置在馆陶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敬老院)。
薛兰文在服务中心临时安置期间,多次酗酒闹事,严重扰乱了正常工作秩序,引起院内五保老人的强烈不满。
馆陶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出具的情况说明
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16]178号)规定,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60周岁以上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一、二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和一级肢体残疾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医院出具的检查报告
而薛兰文51岁,无残疾证,而且经医院拍片检查,他的腿脚部无伤残,身体无其它疾病,具备劳动能力。为此,薛兰文本人不符合农村“五保户”供养条件。经劝解,薛兰文于8月12日离开民政服务中心。
馆陶县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薛兰文离开民政服务中心后,曾要求返回服务中心入住。8月31日,薛兰文来到民政局称服下了老鼠药,工作人员随即拨打120将其送往医院治疗,相关的治疗、安置等事宜由乡镇政府具体负责。
来源:燕赵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