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开始后,李家町派出所多措并举,细致摸排,近日查处一起非法买卖烟花爆竹案。
9月1日,李家疃派出所组织力量对辖区烟花爆竹销售点、农村超市开展安全检查。10时许,民警在李家町镇白范町村检查时,发现“XX超市”无证销售烟花爆竹。
违法嫌疑人张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从李家町一烟花爆竹门市购进两响、烟花、鞭炮,进行非法买卖活动,民警当场查扣了其经营的烟花爆竹。
张某某的行为属于非法买卖危险物质情节较轻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成安县公安局决定对张某某行政拘留五日。
警方提醒:
1、经营烟花爆竹一定要取得经营许可证并且在取得许可的地方存储、经营,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2、购买烟花爆竹请到经政府批准的烟花爆竹零售点购买,不要到无证摊位、沿街兜售的不法商贩处购买。
3、请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活动,并通过110积极举报、配合查处,以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